| 办公地址: 南安市政府大院15幢A(南安市溪美街道办事处柳新路1号) |
| 联系电话:0595-6382701 FAX:0595-6375480 Email:nanongye@pub1.qz.fj.cn |
| 南安市农业局机构设置: | |
| (一)、局属机关内设机构 | |
| 1.人秘科 | 4.政策法规科 |
| 2.财务科 | 5.渔政管理科 |
| 3.经济科 | |
| (二)、直属(具行政管理职能)事业单位 | |
| 1.植保植检站 | 5.渔政管理站 |
| 2.种子管理站 | 6.渔船检验站 |
| 3.兽医卫生监督检验所 | 7.渔业经营管理站 |
| 4.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| 8.康龙农场管理站 |
| (三)、直属(具科技推广职能)事业单位 | |
| 1.农业技术推广站 | 6.农业科学研究所 |
| 2.水产科学技术推广站 | 7.龙眼基地建设服务中心 |
| 3.土壤肥料技术站 | 8.种子公司 |
| 4.畜牧兽医站 | 9.良种繁育场 |
| 5.茶果站 | |
| (四)、直属企业 | |
| 1.康龙农场 | |
| 服务内容: |
| 组织、指导、管理、服务全市农牧渔业生产、科技研究、技术推广;管理农村经 济,深化农村改革;提供农业、农村政策、法律咨询服务;接待、处理涉及农业农村 工作和农民负担的来信、来访。 |
服务指南-->林业局
返回
| 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: |
| 办公地址:南安市溪美柳新路1号(南安市府大院内)。 |
| 另外,公安局森林分局暂设在水产公司四楼。 |
| 联系电话: |
| 1.公安局森林分局: 6373901; 2.森林资源管理站:6373902; |
| 3.林业技术指导站: 6373903; 4.林业科技推广站:6373903; |
| 5.森林防火办公室: 6373905; 6.林业基金管理站:6373909; |
| 7.办公室: 6373907; 8.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:6373906。 |
| 机构设置: |
| 公安局森林分局、 森林资源管理站、 林业技术指导站、 林业科技推广站、 |
| 森林防火办公室、 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、 办公室、 林业基金管理站。 |
| 服务项目: |
| 1、贯彻执行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调查、研究、制 定林业发展规划、计划,组织实施并依法检查督促贯彻执行情况。指导全市林业 经济体制改革; |
| 2、组织指导植树造林、国土绿化、防沙治沙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,对 林木种苗、国有林场、森林公园和景观景点及乡村集体林场、林业工作站实行管 理指导; |
| 3、贯彻执行林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,负责市级林业财务、林业专项资金 的管理和指导。监督林业基金的管理和使用。管理周转金和林业内部资金融通。 吸收、利用外资发展林业产业; |
| ?/b>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,对全市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预审报批,指导全市的林 业基本建设;审查汇编全市林业生产建设统计资料; |
| 5、组织、指导全市林业资源调查规划、设计和动态监测管理,依法对全市森林资源 进行监督、监测管理。负责全市森林资源采伐限额的审批、管理、监督,监督木 材凭证采伐运输的林政管理工作。依据《森林法》、《福建省森林法实施办法》 及有关法律、法规,负责林地、林权管理;负责对征用、占用林地的初审,主管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,监督林地开发利用;管理市属林场、苗圃森林资源; |
| 6、负责森林和陆生野生动、植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,主管陆生野 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。负责国家、省保护的野生动物、珍稀野生 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预审; |
| 7、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队伍建设,指导、协调、监督、查处破坏森林 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;负责全市森林病虫害检疫及乐蔚暮旯酃芾? |
| 8、对包括木竹生产及加工、林产化工、木竹浆造纸、森林旅游、药材、花卉等在内 的林业产业实行行业管理。负责组织提报重点建设用材指导性计划,协调导向销 售; |
| 9、受市府委托,管理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、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、市山林权纠 纷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业务工作; |
| 10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、水土保持、农村能源发展、农业综合开发、脱贫等 组织指导工作; |
| 11、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,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,协调指 导林业行业职工教育、人才培训,负责全市林业安全生产、劳动工资及科技人员 的宏观管理,对局机关公务员、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,指导林业宣传、 林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。 |
服务指南-->水利水电局
返回
| 办公地址: 南安市溪美街60号 |
| 科室及技术机构的设置及联系电话: |
| (一)科室设置:办公室 , 水利电力科 ,
水政水资源管理科 , 防汛办, 水政监察大队,主任工程师室,水技站,水管站,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。 |
| (二)联系电话: |
| 传真: 6375781 |
| 办公室、水利电力科: 6382781 |
| 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: 6392781 |
| 防汛办、主任工程师室、水技站: 6382011 |
| 水政水资源管理科,水政监察大队,水管站: 6371066 |
| 主要服务项目: |
| 1、《水法》和《防洪法》等水法律法规咨询。 |
| 2、汛期,提供全市雨情、水情、汛情、灾情等信息。 |
| 3、调度水库蓄水水位,协助组织抗洪抢险。 |
| 4、审批办理《取水许可证》及做好年检工作。 |
| 5、审批办理《河道采砂许可证》。 |
| 6、水政监察,协助处理有关水事纠纷和水事案件。 |
| 7、为乡(镇、街道)、村及水管单位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提供业务咨询及技术指导等。 |
| 8、承担小(一)型以下水库,保护面积5000亩以下堤防,装机3200千瓦以下小水电 站,城乡供水,小流域开发治理等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、设计及工程预概算等。协 助项目报批。 |
| 9、为全市城乡供水、人蓄饮水、节水灌溉、旱片治理、水毁修复、滩涂围垦、灌区改 造配套、水库除险加固、堤防巩固提高等水利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。 |
| 10、组织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图纸会审。 |
| 11、协助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报批和招投标工作。 |
| 12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。 |
| 13、组织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竣工验收。 |